关于创意,我有我的观点(二)


关于创意,我有我的观点()

 

写了好久的策略,服务了好多的全案,有时会忽然忘了自己还是美术出身,曾热衷于的创意
 
起因还在于对诸多企业忽略创意的感慨和不少本土业内人士重营销轻创意的影响。
 
做营销也好、广告传播也好,策略是很重要。它是指导你整合传播的方向,也是创意表现赖以发挥的原点。但因此就出现了许多不计胜数的烂广告,只要传达信息了,什么东西都出现在画面上了,文字都上了就ok。广告只要符合策略,有无创意当然不重要,这当然是自说自话,既低估了消费者的智商也低估了自己的智商。
 
有钱不一定就快乐,没钱却一定是不快乐的,有创意的广告,不一定有效;没有创意的广告,肯定没有效果。为什么还有许多人和企业老是把广告当做说明书处理呢?
 
以至于当我们看到好的广告时,不是为了他的点子而折服,而是试想他是怎么说服客户,并欣赏客户的勇气和鉴赏力。
 
当我们自认为广告创意是做给消费者看的时候,其实是错了,第一个评判你的创意的往往是你的客户。于是乎,他想法的好坏往往决定了你的创意。而有些客户因为自己深陷在自己的世界里而忽略了大多消费者和专业创意人员的观点。促销广告到处是爆炸贴,产品广告像说明书,没有想象力的标题即使撑满整个报纸版面也让人不经意轻轻掠过。他们是做了的广告,却是无效的广告,更谈不上去打动别人。
 
我经常偶尔看到一个国外的广告会留下深刻的映像,几年之后还记忆犹新,就一次的接触频次却过目不忘,这就是以较低的CPRP,换取极佳的投放效果。
 
为什么除了策略,我们还需要创意?
 
回想下你自己接触传播媒介的情形吧!会主动摄取广告讯息的人不多,比如说为了解生鲜超市本周特卖品,才会主动取阅传单;计划出国旅游,才会主动注意旅游广告,除非有奇影异音吸引他的注意,否则消费者对广告的态度是超乎你想象的轻率
 
奇影异音指的是可能是目标消费群关心的事,引人遐想的图像,趣味十足的文字,目的全在突破讯息干扰,所以创意的第一个作用就是为了引人注意。
 
车险的广告永远是你的车险买贵了吗?,家家几乎都像在做统发搞一样如出一辙、千篇一律,如此这般也不需要心理学、行为科学及调查学者创造什么广告传播理论。难道就不能换个说法来道出利益点吗?比如眼光独到的人自然读到,XX车险独到大礼等等。
 
当然,受众就算注意到了,他们也没义务努力记住讯息或卖点,除非给个理由。举个例子,要我记得一瓶洗发水如何好用以及它的名字,多么无趣,消费者没这个义务。但如果借助globrand.com明星的推荐,我便有了记忆的动机。明星是广告中的秀点,用来包装卖点,使消费者舒坦甘愿地或多或少地记住产品的相关讯息。好像在苦口的良药外面附加糖衣,利于吞服。因此,创意的第二个作用是为了包装讯息。
 
创意的第三个作用就是留下印象。有时候,厂商靠砸下巨额媒体费用,发挥密集轰炸效应,是会强使消费者记住他的广告。但一则好的创意,可以以较少的投放取得相似的效应。
 
有些广告,讯息清楚完整,但缺乏创意,你还得承认它是广告——却是不切实际的广告。这种阳春面式的东西,没有顾及实际传播环境充满障碍和虎视眈眈的敌手,就像在汽车教练场练车是一回事儿,实际上路就没那么顺从心意了。
 
同样是头皮屑的创意,男女约会时,男方被女方头皮屑吓跑的常规点子,如果变成有头皮屑的女子一甩头,隔桌正要在匹萨上洒起司粉的男子发现疑似起司粉从天而降不是更好玩,更会让人留下印象吗。
 
如果一辆SUV要在报纸平面上突出其独特的行驶操控性能,为什么老放一张车子的证件照呢?可不可以,把车斜过来甚至倒过来放呢,并配合用与众不同的方式,鉴赏与众不同的车让看的人也用不同方式来阅读或留有印象。
 
一样你在花钱做广告,请在尊重策略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去发挥产品卖点的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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