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资讯- 2007 CCII“创意为公 设计为民”主题大赛征集
一、大赛背景
CCII 国际设计中央自 97 年创建以来,一直以设计立国、设计增值、设计为公为理念,分别在北京、上海等地成功举办了 LOGO1998 、 LOGO2000 、 LOGO2002 、 LOGO2004 、 LOGO2006 共五届国际商标节、环球设计明星奖,并连续两年组织海内设计师参加纽约 ADC 年度奖,为数百位中青年设计师提供了脱颖而出的舞台和机会。
CCII 为配合国家实施创意工业政策,迎接 2007 年中国国际创意工业展览会的到来, CCII 国际设计中央与 CCII 创意工业研究院共同举办 2007 创意工业流动周,本次流动周以“创意为公 设计为民”,为核心流动主题,但愿通过流动周的流动树立创意工业的核心价值观,深度挖掘与培养创意工业原创人才,创建与创意企业沟通的桥梁,立志与创意各界人士共同求发展,同时 CCII 也将十余年来研究与实践的创意成果在创意流动周与中国国际创意工业展览会上与大家共同分享。
二、 大赛目的
树立创意工业的核心价值观, 培育新兴设计工业
深度挖掘与培养创意工业原创人才, 晋升设计立异能力
晋升现代民众糊口品质 ,享受创意价值
立志与创意各界人士共同求发展
三、大赛介入方式
1 .征集主题(原创作品征集 )
“创意为公、设计为民” 之“全民健身、共迎奥运”
力求弘扬中国传统运动文化
挖掘当代健身产品
2 .参赛职员资格
面向全世界设计单位、专业人士;
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各高校设计专业的教师和学生;
社会职业设计师;自由设计兴趣者;
以上以集团或个人名义均可报名参加。
3 .作品种别
视觉类:
(1)公益类
(2)贸易类
产品类:
(1)公益类
(2)贸易类
符合“创意为公、设计为民”主题的视觉作品及健身产品均可参赛
4 .作品要求
所有作品必需是 2000 年 ---2007年的作品
所有作品必需原创,且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作品需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和宗旨
5 .递交作品相关说明
设计作品与 “ 报名表 ” 需同时提交 。
设计图要求: A1 幅面( 60*90 )打印稿 。
效果图表现:手法不限,能清晰表现设计者的创意和设计即可 。
版面中不得泛起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
作品电子文件以光盘形式邮寄到组委会; ( 北京向阳区万红西街 2 号 CCII 总部 ) 。
递交作品到 2007 年 12 月 5 日 截止。( CCII 国际设计中央) 。
6.评审原则
视觉类
※ 符合大赛的主题和宗旨;
(1).原创性
(2).正确表达内涵
(3).艺术完美性
产品类
※ 符合大赛的主题和宗旨;
(1)、原创性
(2)、前瞻性
(3)、审美性
(4)、技术性
(5)、市场性
7 .评委会
CCII 国际设计中央组委会
CCII 创意工业研究院(同盟)专家组
8 .作品征集日期
设计作品提交: 2007年 3 月 1 日 —— 12 月1日
评比结果宣布: 2007 年 12 月 15 日 (国际设计网)
大赛颁奖大会: 2007 年 12 月 30 日 ( CCII 国际设计中央)
注:(CCII本届“创意为公 设计为民”主题大赛分为两次初评,一次终评,第一次初评为
9 .奖项
金奖 2 名
银奖 4 名
铜奖 6 名
优越奖 12 名
入围奖 20 名
四、 CCII 创意为公主题大赛邀请人名单
靳埭强、刘小康、 肖勇、阿诺德(美国)、 余秉楠、 王敏、 解建军、吕迪鲍尔(法国) 、石汉瑞(奥地利)、 何 君 、刘义等等。
五、 知识产权
1 专为本次设计大赛设计的作品
所有入围和获奖的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享有对方案进行再设计、出产、销售、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除主办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大赛的获奖和入围产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出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
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主办方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主办方对设计方案进行工业化,设计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赛者不能转让、出版、参加展览等,否则,主办方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已经出产或申请专利的作品
参赛者有权参赛,获奖后一切作品权益仍归参赛者所有,但获奖之后巡展及出版用度由参赛者个人承担,不参加巡展及出版者属自动抛却参赛权。
※ 获奖作品将在国际设计网及各大媒体展出;
※ 金、银、铜作品将随ADC获奖作品在全球20多个国家巡回展出;
※ 获奖作品将入选《CCII国际设计大典》
※ 通过ICOGRADA在各国的设计组织与其他国家进行设计交流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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